根据美国司法部官方网站发布的一份声明中,该部门表达了对于作为总部位于美国加州的游戏公司 Epic Games 股东的腾讯的两位董事也在 Epic 董事会任职的“担忧”。
美司法部认为,这一行为违反了《克莱顿法》(全称《克莱顿反拉托斯法》,是美国最重要的反垄断/预防垄断法)第 8 条,该法包括了“任何人不得同时任两家或多家公司的董事”,特别是竞争对手公司。
这实际上是指腾讯旗下的另一家公司 Riot Games 拳头游戏(《英雄联盟》《无畏契约》开发商),这些董事和高管不能同时在 Riot 和 Epic 的董事会任职。在司法部看来,Epic 和 Riot 在业务上的重合使得它们成为了市场竞争对手,而腾讯拥有 Epic 少数股权(40%),并且是 Riot 的母公司(100% 股份)。
由于这一事态,腾讯已修改了与 Epic 的股东协议,将“放弃单方面任命 Epic 董事会董事或观察员的权利”。同时,两位目前在 Epic 任命的腾讯董事也将辞去职务。
在股权投资方面,腾讯目前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大的游戏公司,最近还传闻将收购育碧,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协议已推迟计划。此外,在与索尼昨日(12 月 19 日)达成协议之前,腾讯曾是日本大型文化娱乐公司角川的最大股东,该公司是著名游戏工作室 FromSoftware 的母公司。公司还拥有最近推出的热门 ARPG《流放之路2》开发商 Grinding Gear Games 的 80% 股份,以及动视暴雪的 5% 股份。